开发商逾期交房400多天 业主800万元违约金追回

南方都市报 2020-11-13 06:06

“感谢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102位业主追回了违约金,为你们快速高效的执行力点赞!”日前,申请执行人刘某等人来到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送上锦旗,代表全体业主向法院和执行法官表达诚挚谢意。

2017年4月,刘某与开发商陕西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亚湾分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大亚湾澳头某小区商品房一套,并约定在2018年6月30日前交房。但开发商直到2019年9月6日才交房,逾时长达400余天。一同遭遇延期交房的,还有其他101位业主。2019年8月,刘某等102位业主将该开发商告上了大亚湾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共计8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于2019年12月做出判决,判令开发商向刘某等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但判决生效后,开发商未履行判决义务,于是业主们从今年1月起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因资金链断裂不具备履行偿还能力,仅有部分已建未出售的商品房可供拍卖。考虑到当时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执行法官将原定于1月份的房屋司法拍卖程序延后至5月份。

今年5月,被执行人向法院提出暂缓拍卖申请,称有投资方有意向投资该楼盘,希望法院能宽限其40天时间。在与申请人做多番思想工作争取其理解后,执行法官同意了被执行人的请求。约定期限到期,被执行人的资金仍周转不畅,于是法院依法执行房屋司法拍卖程序,顺利拍卖了该楼盘16套房屋,并第一时间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执行款。至此,大亚湾法院妥善执结了该批因购房纠纷引起的系列案件,既切实保障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被执行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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