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8日9时40分,我局联合惠州市高速交警三大队执法人员在潮惠高速公路K1354处检查一辆沪A0N017小型货车,在车厢内查获390盘卷烟纸(约1499公斤),案发现场无货主也无人认领。我局依法对卷烟纸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物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带有效证件到我局(惠东县新平路181号)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法对涉案物品做出处理。
特此公告。
广东省惠东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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