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三新南路8号第21栋东梯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
日前,本局收到胡静、利小源等11户业主对惠州市三新南路8号第21栋东梯住宅楼加建电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加建电梯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胡静、利小源等11户业主申请在该住宅楼南面加建1部电梯。拟建电梯首层建筑面积5.9平方米,共增加建筑面积68平方米。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査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女士、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7690
E_mail: 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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