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惠州市非直供电用户改为供电企业直供电报装绿色通道的公告

惠州日报 2020-09-30 08:15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为解决本市转供电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做好供电服务,现开通惠州市非供电企业直供电用户改为惠州供电局直供电报装服务绿色通道,具体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受理条件

(一)非供电企业直供电用户的用电区域需具备永久物理隔断。

(二)非供电企业直供电用户需具备独立物业权属证明(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

(三)原转供电主体提供非供电企业直供电用户改直供电所需配电设备安装位置及通道等施工便利条件。

三、受理方式

各非直供电用户通过当地供电营业厅或客户经理提出报装申请,由属地供电企业统一受理同一转供区域内用户报装,并由原转供电主体提供必要条件后,与原转供电主体协同完成转供电改直供电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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