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汉镇上埔村三角夫村小组12541.94 平方米土地主要经济指标数调整的公示

惠州日报 2020-09-30 08:15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本年度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永汉镇上埔村三角夫村小组12541.94平方米土地主要经济指标数调整事宜。现公示如下:

土地位于永汉镇上埔村三角夫村小组,用地面积12541.94平方米。对照《龙门县永汉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宗地位于YH-06-18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主要经济指标数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8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0.8个/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会议同意土地主要经济指标数调整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42%,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低层、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中高层、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龙门县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2)7783994

电子邮箱:352335347@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

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www.longmen.gov.cn/hzlmzrzyj/gkmlpt/index#6857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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