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让每一宗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法治宣传文艺晚会。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我们要确保办的每一宗案子经得起历史检验。”大亚湾区检察院检察长吴健雄坚定地说。
围绕这一目标,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大亚湾区检察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
黑恶除,正义举。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涉恶案件52件197人,认定涉恶起诉27件147人;起诉至法院案件除1件未判决外,其余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一个个危害百姓安全、利益的恶势力被扫除,社会环境风清气正,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大幅提升。
把好证据关严惩黑恶犯罪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大亚湾区检察院勇于担当,承担起“主力军”的重任。在该院,一个由4名政治素质高、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成的“扫黑除恶检察官办案组”,在一件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恶案件中,扛起扫黑除恶“主力军”的先锋大旗。
2018年间,张某、古某、侯某、安某伙同他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以暴力、威胁、滋扰、纠缠等手段扰乱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为非作恶。其中张某、古某还非法发放高利贷,并通过威胁、恐吓、滋扰、恶意垒高债务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该案在受理时,公安机关认定属于黑恶势力刑事犯罪案,这也是大亚湾区第一宗涉套路贷的涉恶集团案件。
“客观公正是检察官的基本立场。对于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大亚湾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雪梅是“扫黑除恶检察官办案组”成员之一,作为一名有着十多年一线办案经验的女检察官,她果敢担当并细腻坚韧,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着“头雁效应”和模范带头作用。她认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这应是刻在每一位检察官内心的信条。
林雪梅和同事深知此案的重要性,但涉案时间长、案情复杂、受害人跨地域,给案件审查带来很大困难。为确保案件中每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定性准确,她和办案组成员加班加点一个多月,一头扎进63卷案宗和各种证据里,一环一环查找证据之间的联系,一个电话一个电话向受害人核实细节。并启动三级同步审查,邀请市检察院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和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一起研讨,充分沟通交换意见;通过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就是否构成恶势力犯罪补充侦查取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最终通过综合分析全部证据,将本案认定为“涉恶”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
扫黑除恶,事关百姓福祉。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这个涉恶势力犯罪团伙被依法审判后,当地群众拍手称赞,治安环境大为好转。截至目前,大亚湾区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涉恶案件62件167人,审结认定涉恶案件34件114人,认定涉恶批准逮捕33件107人,不批准逮捕1件7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共受理涉恶案件52件197人,认定涉恶起诉27件147人。同时,该院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大力推进“案件清结”,按时限已将受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全部清零;起诉至法院案件除1件未判决外,其余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推进
“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中之重,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有力措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亚湾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除了查清案件违法犯罪事实外,依法运用好检察机关的侦查权,积极调查案件背后涉及的“保护伞”问题。据了解,截至目前,该院共深挖出8条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其中涉嫌“保护伞”线索6条,已全部移送职能部门,目前6条移送的线索已办结,2条区扫黑办处理。
同时,该院在办案中严把证据关,在明确黑恶势力认定标准、证据标准的基础上,将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同步推进。该院检察长将“打财断血”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既在总体部署推进“黑财清底”工作,又在办理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中牵头研究涉财问题,亲自过问财产处置事项,逐案细化财产处置工作。如郑某、刘某等8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罪一案,该院随案移送了涉案财产,并向大亚湾区法院发出《涉案财产处理意见(建议)书》,细化了每个涉案财产处置意见。对于认定涉案财产及其他涉案物品,建议法院应当予以追缴,判决用于退赔其实际非法取得被害人财产的直接损失或全部或部分抵为财产刑或补足应当没收的违法所得或依法没收。
扫黑除恶,舆论先行。在加强对黑恶案件严厉打击力度的同时,该院利用多个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舆论环境。一场场文艺演出、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一条条标语深入人心,一份份宣传资料宣讲到群众心坎上。
2019年6月12日起至12月31日,该院还率先在辖区内每日投递派送500个印制“扫黑除恶”宣传标语的快递至千家万户。通过宣传涉黑恶犯罪类型、公布举报内容、检举方式,掀起扫黑除恶宣传热潮,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
延伸职能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2018年1月26日,大亚湾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李某喜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时,根据在案材料反映,发现李某喜等人在大亚湾区澳头多处地点开设有赌博点,并且开赌时间长达月余,参赌人数众多,公安机关存在监管漏洞,遂依法发出检察建议1份,督促公安机关进行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禁赌专项打击行动,对涉赌行业管理进行治安检查,打击清除赌场赌档,并按期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给区检察院。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形式,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认真整改,充分体现了立足检察职能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促进行业整治的良好成效。”大亚湾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陈苍介绍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院高度重视检察建议质效的发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对容易滋生黄赌毒领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管,与大要案多发的部门和行业加强联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加强防范工作。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发出侦查活动通知书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书4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深入人心,对民风、村风的转变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大亚湾区检察院检察官黄国煌,自2016年10月至2020年6月在大亚湾区西区新联村任第一书记,近4年的驻村工作中,他积极推动社区扫黑除恶普法宣传、维护社区治安稳定,也见证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深刻变化。
协助举办扫黑除恶宣传晚会、在村里开设宣传栏、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随时随地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在任第一书记期间,黄国煌与群众打成一片,通过各种方式将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深入到每一位群众心中,并在宣传中收集社情民意。同时,他还发挥社区检察官的作用,对驻村的治安稳定问题与村干部开展研讨,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加强综合治理能力等措施,有效解决区域治安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现在社区群众更加知法懂法敬法了,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的,还能积极检举违法行为。”黄国煌欣慰地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极大地打击、震慑了犯罪分子,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社区群众的法律素养也在一言一行中悄然提升。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匡湘鄂 黄旭新 通讯员陈国儒 周进军 李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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