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龙丰片区EL-04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草案)的公告惠市自然资函〔2020〕21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现将龙丰片区EL-04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草案)予以公告。
规划具体内容可在现场公告栏、市自然资源局网站(网址:http://land.huizhou.gov.cn/)查阅。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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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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