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全市中小学校收费行为提醒告诫发布 严禁越权收费和违规提高收费
惠州日报讯 (记者张斐 通讯员惠市场宣)开学在即,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就规范全市中小学校的收费行为发布提醒告诫。
关于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市市场监管局强调,要严格按省政府批准的中小学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事项提供服务和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违反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如违规增加床上用品、餐具用品等代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学校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及家长服务性收费项目,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学费和住宿费一并收取。
凡是符合退费相关规定的,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退还或少退应退费用。学校要通过网络、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将教育项目、标准、收(退)费方法、赞助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向学生和社会公开,同时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并随录取通知书寄送。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对不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和违规行为,可拨打投诉电话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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