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规定区域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下月起施行有效期5年
惠州日报讯 (记者彭红霞 通讯员罗晓)近日,由惠城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划定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的通告》正式发布,明确提出在惠城区规定区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食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规定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通告》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据悉,从即日起到正式施行的这段过渡期,在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进行非经营性的露天烧烤食品行为,如家庭休闲娱乐的烧烤活动,期间将以规劝教育为主,暂不予处罚。但对无证照流动经营露天烧烤食品摊档的,城管部门仍将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进行查处。
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为:北起新寮北路与三环北路交界处,沿三环北路、第三东江大桥、三环西路,西至三环西路与新联路交界处;沿新联路、红花湖路、金榜路、三环南路、下马庄路、演达大道,南至演达大道与四环南路交界处;沿四环南路、惠澳大道、三环东路,东至三环东路与惠州大道交接处辅道;沿惠州大道、东江一号路、人民路、隆生大桥至新寮路,沿新寮路、新寮北路至与三环北路交界处的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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