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将在市区设26个“路长”针对堵点乱点事故高发点,将道路管理责任划分到人

南方都市报 2020-08-11 06:12

[摘要]针对堵点乱点事故高发点,将道路管理责任划分到人

南都讯 记者李鹏 8月10日开始,惠州公安将在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推行“路长制”勤务工作模式。据了解,路长制首先将在市区大队各路面中队辖区各选取1至3条线路作为推行“路长制”的责任路段。目前市区已经圈定26条线路,选定26个路长。

什么是路长制:责任路段划分责任到人

各路面大队长为辖区“总路长”,是道路交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路面中队长为辖区“分路长”,对中队辖区交通管理承担主要责任。在明确总路长、分路长的基础上,按照“一路一路长、一路一团队”的原则,对划分的责任路段,指定一名民警担任“路长”并组建“路长”团队。

“路长”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中队领导或民警担任。“路长”团队一般由若干辅警组成,在“路长”组织指挥下,负责责任路段的日常管理和群众工作。

路长制管哪里:主要针对堵点乱点事故高发点

路段设置上,各交警大队将尽量按照线路闭环设立“路长制”责任路段,以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堵点、乱点和事故高发点段为重点,以聚焦主城区“校圈、商圈、医圈、景圈、行政圈、餐饮圈”和重点场所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为切入点,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科学合理划分责任路段,明确“路长”和管理团队,立牌公示。

根据划定的路段,公安部门将设置“路长制”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在每条实施“路长制”的路段设置若干公示牌,公示“路长”姓名、单位、职责、联系方式和责任路段等信息。

“路长”及团队人员除了日常做好“高峰站岗”、“平峰巡线”及视频巡查之外,还要及时发现乱点、乱象,切实加以整治。同时要加强纠违、清障以及隐患排查和设施优化以及宣传教育工作。“路长制”勤务工作模式通过警力下沉,加强与责任路段群众的沟通融合,提高路面见警率、民警管事率、社会参与率和群众满意率,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交通管理新格局。

交警部门表示,对于路长制的工作成果将以行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守法率,预防事故安全率,道路交通畅通率,交通设施完好率,群众对“路长制”工作的满意率“五率”作为成效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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