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华镇高沙村联兴居村小组29867.42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与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公示

惠州日报 2020-08-08 08:15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20年8月7日召开本年度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华镇高沙村联兴居村小组29867.42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与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事宜。现公示如下:

对照《龙门县龙华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宗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内容为: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会议审议同意地块的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B1),设定用地性质调整后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内容为:1<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低层、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中高层、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5米。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龙门县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2)7783994

电子邮箱:352335347@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

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www.longmen.gov.cn/hzlmzrzyj/gkmlpt/index#6857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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