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公告惠城公告字〔2020〕01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以下人员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交纳保证金的相关凭证,到原办案单位履行相关法律手续,领取取保候审保证金。名单如下:
黄金德、张伟彬、周萍萍、杨子颖、江文辉、朱荣锋、郝龙、颜伟德、甘容炉、余啟冠、俞哲宽、陈江林、马磊、马从龙、彭国建、叶检妹、罗振宇、李政忠、陈智辉、林春文、李惠宝、刘治国、方柯、胡已峰、李远平、张惠文、吴志豪、林运雄、钟伯胜、陶福德、黄金全、尹军、黎伟、黎洪飞、黎述才、彭文庭、曹立、肖雄、陈尊文、魏星、杨金锋、冷华祖、邓继光、杨美福、张小向、姚报、李云、马陕陕、胡建、李小松、唐晓梅、曾琦峰、张朝俊、贾建国、杨林鑫
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被取保候审人逾期未领取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将依法上缴国库。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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