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发布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 境外高端紧缺人才将获补贴
市税务局和市财政局等部门工作人员为在惠工作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作个税优惠政策专项辅导。
税宣志愿者与税务工作人员走进社区为市民解读减税政策。
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惠州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补贴!近日,惠州市财政局、惠州市科学技术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惠州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和《关于发布2019年度惠州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明确了惠州补贴计算方法及适用人群。
这标志着惠州市境外高端紧缺人才的个税优惠政策正式落地,境外人才实际税负水平将明显降低,对惠州市广聚英才将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条件
在惠工作累计满90天且个税已缴纳税额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15%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吸引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到惠州市工作,日前惠州市启动2019年度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工作。
根据规定,申报主体为在惠州市工作且依法纳税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除了满足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资格认定条件外,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基本条件:一是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二是在惠州市工作,且申请所属纳税年度内在惠州市工作天数累计满90天;三是在惠州市依法纳税,且个人所得税已缴纳税额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15%;四是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
此次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1日-8月15日。符合条件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可在次年的申请期限内补办;再次逾期的,不予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一般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财政补贴申请。申请人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其个人提出申请。
补贴
可补贴范围包括工资薪金、稿酬等六个所得项目
根据规定,对在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惠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惠州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可补贴范围主要包括工资薪金、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人才补贴所得六个所得项目,其他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不属于本次财政补贴范围。值得提醒的是,申请人和扣缴义务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相关部门将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对已经取得的补贴资金及利息予以追回,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在提交申报资料后至发放补贴前,若发生退税等引起已缴个人所得税金额变化的情况,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重新查询生成和打印《惠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个税所得项目数据表》,并提交相应的受理单位。否则,视同未如实提供申请材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便利
大湾区人才“税e查”可助力完成涉税数据采集
围绕落实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申请享受相关政策红利的便捷性和准确性,广东省税务局在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创新推出了粤港澳大湾区人才“税e查”功能模块,并相应制定了相关简明易懂的政策问答和操作指引,供申请人在办理个税财政补贴申请时使用。相关功能模块的推出,实现了对据以发放财政补贴的个税缴税数据的在线查询,有效助力惠州申请人个税财政补贴轻松办。
惠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税e查”功能模块为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地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一方面,申请人数据查询更轻松,可实现一窗式登录、一键查询,轻松获取个人补贴项目涉税数据,解决大部分境外人才对于境内纳税记录查询不熟悉、填报纳税数据困难的问题。
另一方面,补贴范围选择更准确。“税e查”框定六项所得范围,自动获取符合补贴范围的个税缴纳记录,为申请人排除错选、漏选的风险,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政策风险。
该负责人介绍,“税e查”可以向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查询、打印、保存和数据传递等服务。申请人经实名认证后,在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并授权“税e查”,就能够轻松获取本人可享受补贴所得项目的涉税数据,并一键完成数据的打印、保存工作,足不出户完成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涉税数据的采集工作。
反响
促进科技的发展和人才的聚集
为更好地让在惠州市工作的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熟悉和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目前多个部门开展了多次政策进企业活动。
近日,市税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到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谱(惠州)电子有限公司等惠州市知名企业,为相关公司外籍员工作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个税优惠政策专场宣讲辅导。宣讲会上,市税务局就境外高端人才及紧缺人才的认定、个税优惠政策及数据查询、财政补贴的申请程序等方面作专题讲解,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并为企业参会人员现场演示如何通过粤港澳大湾区人才“税e查”功能模块查询个税数据。
中海壳牌税务部经理邱青表示:“税务部门非常重视中海壳牌外籍个人粤港澳大湾区个税补贴的申请,从前期的政策宣传,到系统模拟测试,以及现场解释答疑,为企业提供了一站式贴心服务,我们为税务部门点赞!”
新谱(惠州)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毛华桥表示:“市税务局等部门第一时间就来我们企业做宣讲活动,使我们的外籍人员充分地了解这个新的优惠政策。这个政策对我们整个大湾区非常有利,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科技的发展和人才的聚集。”
参考范例
香港居民张先生,属于惠州市境外高端人才,在惠州市一家公司工作,2019年在惠州市工作累计满183天,依法诚信纳税。张先生2019年全年工资、薪金所得收入为100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3.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2.4万元,劳务报酬所得收入为10万元(不考虑特殊计税政策,不考虑其他税费)。请问张先生可以申请大湾区人才个税财政补贴吗?可以申请多少财政补贴?
分析:张先生是香港居民,在惠工作超过90天,依法诚信纳税,满足惠州市规定的境外高端人才条件。可以申请大湾区人才个税财政补贴。补贴计算如下:
张先生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100+10×80%-6-3.6-2.4)×35%-8.59=25.01(万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100+10×80%-6-3.6-2.4)×15%=14.40(万元)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25.01-14.40=10.61(万元)
热点问答
(一)惠州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分别需符合什么人才标准?
答:1.境外高端人才资格认定条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包括人才项目入选者和团队项目的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其中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计划参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标准,入选省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计划为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项目、“广东特支计划”、“珠江人才计划”;
(2)根据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取得A卡或B卡的人才;
(3)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
(4)实施公安部支持广东省自贸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的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经省科技厅(省外国专家局)、自贸办、市政府及科技部门认定为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
(5)在本市设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科研机构,科技孵化器在孵企业,科技部门认定的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
(6)本市高等院校、三甲医院中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
2.紧缺人才资格认定条件
应符合惠州市委组织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惠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2019-2020年度)》的标准要求。
(二)申请人应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答: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惠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请表及承诺书》;2.《惠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个税所得项目数据表》(本表由申请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查询生成并打印)。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复印件:
(1)外国国籍人士提交护照。
(2)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和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相关签证。
(5)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提交中国护照、中国身份证、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凭证。其中,归国留学人才还应当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要时,受理单位可以要求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提供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出具的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公证书、认证书或住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和住在国居留记录。
申请人使用多个不同身份证明登记纳税的,需一并提交相对应的所有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在惠州市的工作天数累计满90天的材料:
(1)劳动合同(申请人与存在雇佣关系的企业/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为惠州市内),或者劳务合同(申请人向惠州本市相关企业/机构提供独立个人劳务时与之签订)。
(2)雇佣协议(如申请人由境外雇佣公司派至惠州工作,则境外雇佣公司与惠州市接收企业签订)和(或)服务协议(如申请人受雇单位委托惠州市内第三方服务机构作为扣缴义务人,则受雇单位与第三方机构签订)。
5.人才认定材料:
(1)申请认定境外高端人才须提交材料:申请人获国家、省级政府认定入选重大人才工程有关荣誉证书、聘书、确认函、证明函、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本市科研技术团队成员人事关系或劳动工资关系等证明材料。
(2)申请认定紧缺人才须提交材料:申请人获得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国际工程师证书、港澳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聘书、高级经营管理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证明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6.申请人本人在中国内地开户的银行账号资料,申请人收款账号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上述材料第一项填报表格一式四份,其他全部一式一份。由扣缴义务人代办财政补贴申请的,申请材料需加盖扣缴义务人公章和侧面骑缝章。
(三)惠州市境外人才个税补贴怎么算?
答:惠州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计算说明如下:
申请人取得《惠州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所得的,其应享受的惠州市年度财政补贴按下列方式计算:
财政补贴=∑(分项分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分项已缴税额占比);
分项已缴税额占比=分项分年度在惠州市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分项分年度在中国境内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
各分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
1.⑴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分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4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⑵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分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分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非居民个人稿酬所得分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稿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非居民个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分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2.经营所得分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3.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分项:
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以上个人所得为综合所得、经营所得的,其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应以次年办理汇算清缴并补退税后的全年实际缴纳税额为准;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指入选(县)区级以上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
(四)惠州市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申请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由哪个部门受理?
答:属于境外高端人才的,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受理;属于境外紧缺人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
(五)惠州市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申请的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申请个税优惠财政补贴的基本程序为:数据查询—办理申请—部门审核—发放补贴。
本版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黄岸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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