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高潭镇水下林场834.7亩 林地承包经营权招租公告惠公易产惠东〔2020〕004号

惠州日报 2020-07-21 08:07

惠东县高潭镇人民政府委托,我中心对高潭镇水下林场834.7亩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本次挂牌转让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进行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对竞租人资格条件实行事后审核。现将招租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高潭镇水下林场,位于高潭镇水下村黄沙坑村口,林地面积834.7亩。现将水下林场834.7亩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经营内容限于中草药、仙人茶、珍惜苗木种植。招租底价每年29214.5元,承包经营期限60年,竞租保证金为45万元整,每五年在上轮缴交基础上递增5%。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投资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

2、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和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良行为或被拉入“黑名单”不得参与报名竞投。

3、招租成功后,竞得人办理成交手续须提供营业执照,经招租方审查确认,竞得人营业执照异常或不在有效期内的则视为其竞价无效,取消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方收回标的重新招租。

4、竞得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公开招租所涉标的物,全部按其现状进行招租,具体以标的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竞租人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租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无异议,竞租人一旦竞租成功,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为确保林场经营安全,竞得人必须自己经营,不得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

3、竞得人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竞得人需交5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租期结束后退还)。

4、竞得人需一次性付清1年的林场承包经营款给甲方,第二年起,每年租金于当年1月30日前支付。即在租赁期间内公历每年 1月30日前应一次性交清当年租金,否则,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一滞纳金。竞得人逾期1年不缴交租金的,视作违约,招租方可以单方终止租赁合约,收回招租标的,除追收欠租外,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中心为交易平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惠府〔2014〕167号),负责组织交易双方资产招租,不提供场所竞价,不承担招租标的瑕疵保证责任,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8:30至8月4日上午9:00,看样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30日(看样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3923609663)。招租具体事宜可咨询本中心工作人员黄先生,联系电话:0752-8755055,或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zyjy.huizhou.gov.cn)查阅及下载相关文件。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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