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宏利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322MA4WAGDN2J):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博二分局税限改〔2020〕127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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