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确认被征收房屋权利人公告

惠州日报 2020-07-08 08:15

根据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发布的《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管网C线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告》(惠城自然征预字[2019]6号),下述房屋及地上建(构)筑物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为确保被征收房屋实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镇拟对下述地址范围内无证房屋及地上建(构)筑物实际使用人予以公告如下:

如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房屋及建构(筑)物享有权利或对上述实际使用人持有异议,请于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5日内到我镇提出权利主张或异议,并提供权利凭证等相关依据。逾期未提出权利主张或异议的,我镇将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府(2017)189号文的规定给予征收补偿。若因上述房屋及建构(筑)物权属有争议的,我镇拟将相关补偿款提存惠州市惠城公证处,并按程序组织拆除工作。

联系人:李运祥、陈文涛

联系电话:13829982611、15007521173

地址:惠城区三栋镇人民政府征地办

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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