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合作经营“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嘉旺城 幼儿园”协议书》、《嘉旺幼儿园租赁合同》及《嘉旺 幼儿园租赁合同补充约定(附页)》的通知编号:2020嘉字第0628

惠州日报 2020-07-02 06:41

惠州市百年树人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东耀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我司为提高惠东在建嘉旺城项目所在小区的教育配套水平,满足业主对高水平教育的需求,计划引进开办具有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加盟授权办学资质的幼儿园。

2016年12月19日,惠州市百年树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树人公司”)与我司签署了《合作经营“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嘉旺城幼儿园”协议书》,约定合作条件为:百年树人公司负责取得在嘉旺城项目承办“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幼儿园加盟园”的有效授权证书,并办理开办惠东“嘉旺城幼儿园”需要的各项手续及证件。

2017年6月,百年树人公司向我司提供了北京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嘉旺城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加盟幼儿园授权书,有效期至2020年9月。

2018年12月20日,百年树人公司出具《关于变更公司签订“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嘉旺城幼儿园”租赁合同的函》,指定由惠州市东耀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耀公司”)与我司签定“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嘉旺城幼儿园”租赁合同;2019年2月1日,我司应前述函件要求,与受指定的东耀公司签订了《嘉旺幼儿园租赁合同》及《嘉旺幼儿园租赁合同补充约定(附页)》。

时至2020年3月初我司刚复工,东耀公司向我司反馈: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嘉旺城幼儿园无法在当地教育部门备案,即无法以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幼儿园加盟园的有效授权办理开办嘉旺城幼儿园需要的各项手续及证件。

我司认为,百年树人公司取得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幼儿园加盟园的有效授权证书并办理开办惠东嘉旺城幼儿园需要的各项手续及证件,是我司幼儿园项目招商的前置条件及双方开展合作办学的基础。东耀公司与我司签订的《嘉旺幼儿园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则是百年树人公司与我司为合作办学目的所作的关联安排,是推进落实合作协议中约定租赁事宜的具体工作步骤,该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须以合作协议的顺利履行为基础和前提。现百年树人公司、东耀公司不能办理“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幼儿园”加盟园资质开园的各项手续及证件,无法达到约定的合作条件,已导致我司签订《合作经营“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嘉旺城幼儿园”协议书》、《嘉旺幼儿园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等一系列关联文件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同时,根据国家工商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显示,百年树人公司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营业执照已于2015年7月5日过期,至今未办理续期手续。而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幼儿园加盟的授权期限也即将届满。

鉴于上述原因,为保障嘉旺城项目的教育配套水平,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我司正式发出以下通知: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解除百年树人公司与我司于2016年12月19日签订的《合作经营“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嘉旺城幼儿园”协议书》,同时一并解除东耀公司与我司于2019年2月1日签订的《嘉旺幼儿园租赁合同》及《嘉旺幼儿园租赁合同补充约定(附页)》。对于贵司在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实隐瞒等不诚信行为,我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上事项,特此通知。

惠东金麒麟企业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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