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七路旁10044.5平方米土地部分用地性质调整及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本年度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七路旁10044.5平方米土地部分用地性质调整及规划设计条件事宜。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根据《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宗地共有两种用地性质,分别为雨水、污水处理用地6150.4平方米及二类工业用地3894.1平方米。现将6150.4平方米雨水、污水处理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总面积为10044.5平方米的二类工业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1.2≤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高度不设定,停车位配建标准≥0.2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比重≤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龙门县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2)7783994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
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www.longmen.gov.cn/hzlmzrzyj/gkmlpt/index#6857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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