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惠州市检察机关实现群众信访程序性回复和实体回复率100%

惠州日报 2020-06-12 08:25

去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出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对所有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实施以来,惠州市检察机关共通过信、访、网、电渠道接受群众信访1018件,程序性和实体答复率均达100%。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全国接访场所暂时关闭,市检察院统筹安排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和接收来信、网上信访,对群众来电耐心、详尽解答,对非工作日时间的群众来电于次日第一时间回电核实,对信件和网上信访及时处理回复。1~3月,虽然来访同比下降45.57%,但信、网、电总量同比上升57.76%,切实打通检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维护群众利益。

惠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明确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作为群众来信来访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接收、回复、移送、交办所有群众来信来访。对收到的群众来信,做到当日信件当日拆阅、当日登记当日分流处理,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对于群众来信做到逐件及时消杀防护。

收到群众来信之日起7日内,将作出是否受理、补齐相关材料或者移送有关单位处理等分流决定,避免程序空转,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回复,实现两个100%。对所有信访事项,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解释到位”。通过“线上+线下”双同步,确保信件流转清清楚楚、办理过程明明白白。

市检察院积极构建社会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立“接访干警+心理咨询师+值班律师”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咨询双重服务。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邀请律师参与接访27次,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接访2次。

惠州市两级检察机关严格落实群众来信首办责任制,依法办好每一起案件,并做到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进展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每月答复一次进展情况,直至答复办理结果为止。同时,对社会影响较大、容易引发涉检信访的案件,积极推行公开听证工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参加,共同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引导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2019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对9起群众诉求强烈、息诉难度大的申诉案件开展公开审查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两级检察机关注重延伸检察触角,发掘和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

惠州日报记者付巨晗 特约通讯员任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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