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推行“部门下沉、共建一流”制度,结对单位党组织推动解决制约基层治理和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 每年至少为街道社区办4件实事
惠州日报讯(记者香金群 通讯员惠市组)昨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紧扣“修路抓项目、提效抓队伍”工作要求,惠州市将推行“部门下沉、共建一流”制度,搭建单位和在职党员参与基层治理的平台,推动市、县两级部门下沉基层一线,汇聚建设国内一流城市合力。据悉,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下沉基层后,要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优势,集中力量解决制约基层治理和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每年至少要为街道社区办4件实事。
联络员下月前到结对社区报到
根据《惠州市推行“部门下沉、共建一流”制度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部门下沉、共建一流”工作要求以单位党组织的名义进行报到结对和联系服务,实施范围包括市、县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人单位党组织。党组织关系在惠州市的“两新”组织可结合实际共同参与活动。
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如何到社区报到结对?根据工作部署,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向本级机关工委、教育工委或国资监管部门党组织申报共建联系街道意向。市、县(区)有关党(工)委汇总各单位申报情况,统一与属地组织部门沟通(市直机关工委与惠城区委组织部沟通),按照“就近就便、相对均衡”原则进行合理调剂、统筹分配,制定单位党组织共建联系街道安排方案。各街道工委根据安排方案,结合所辖社区实际和网格党建要求,细化单位与社区(网格)结对安排,并及时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反馈结对情况。“七一”前,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根据结对安排,委派联络员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资源清单》到社区报到结对,并签订党建共驻共建协议。
惠城区作为中心城区,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党员众多,将按照“市区搭配、优势互补、总体平衡”原则,统筹安排市、区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社区。
据悉,建立和推行“部门下沉、共建一流”制度,是拓宽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渠道的创新举措,是加强条块联动增强城市基层党建整体效应的重要途径,是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的有效载体。通过建立“部门下沉、共建一流”制度,搭建单位和在职党员参与基层治理的平台,促进机关围着基层转、党员围着群众转,推动单位资源、管理和服务在街道社区聚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在街道社区转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街道社区凸显,构建具有惠州特色的区域统筹、条块协同、共建共享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
推动解决一批街道社区难点问题
《实施意见》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主动支持街道社区建设和治理,自觉听从街道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安排。坚持部门资源、管理和服务向基层下沉,有条件的单位主动将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群众免费开放。要发挥信息、技术、资金、项目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坚持每季度为街道社区至少办1件实事,在职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共建活动,推动解决一批街道社区难点问题。
各街道工委要重点找准街道社区、辖区企业、居民群众等三个层面的所需所盼,结合单位党组织资源清单和街道社区需求清单,会同社区制定高质量的服务项目清单。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联席会议,推动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要注重发挥党建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协调驻地单位跨街道跨社区开展活动和服务,充分回应基层需求,确保资源效益最大化。结合基层社会治理全科网格工作,对报到单位党组织实行分片包网,努力实现“部门下沉、共建一流”与全科网格工作协同推进、相互促进。
据悉,市委组织部将把“部门下沉、共建一流”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组织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对每年为街道社区办实事少于4件、街道社区党组织综合评价意见为“不合格”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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