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 惠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孩子们在学习法律知识。
检察干警为孩子们普及法律知识。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
一年多来,惠州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记者日前从惠州市检察院“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上获悉,去年,该院共排查出存在问题21个,发出检察建议3件。“一号检察建议”成为撬动惠州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下称“未检工作”)的重要杠杆、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全市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同时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建设,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撰文:南方日报记者卢慧
通讯员任丽媛郭珍杨汝欢
摄影: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
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中心启用
日前,博罗县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中心揭牌。该中心共分为询问室、辨认室、检查室、心理疏导室、接待室等多个功能区域。在这里,办案机关能一次性完成对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人身检查、生物样本提取、辨认等侦查取证活动,以及开展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综合救助。这样能实现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准有力的指控,有效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据悉,这是惠州首个投入使用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中心。
进一步完善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机制正是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题中之义。惠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袁卫国介绍,惠州检察机关出台《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并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配合。2019年,共到36所学校开展调研督导活动,通过重点督查和抽查暗访的方式围绕校园安全、预防性侵害制度等重要环节进行监督落实,共排查出存在问题21个,提出检察建议3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21条均被采纳整改,有效维护了校园安全。其中,大亚湾区检察院与区宣教局、区公安局联合签订了《关于预防中小学生遭受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的提前介入力度。同时,在受理成年人侵犯未成年被害人的恶性刑事犯罪中,惠州检察机关坚持从严从快审查。
防患于未然。惠州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宣传活动,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印发防性侵“十告诉”“十不要”家长提示卡和学生警示卡,以及在学校开设“儿童自我保护知识小课堂”、幼儿园防性侵系列“保护佩奇和她的小伙伴们”等法治讲座,广泛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宣传教育,打造青少年普法阵地。
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检察机关在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这种恶性刑事犯罪坚决说不的同时,对于涉罪未成年人却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认知引导、心理纠正、行为纠偏,使他们不再误入歧途,回归正轨。”袁卫国说。
数据显示,2017—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下称“未检部门”)共安排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参与讯问852人次;邀请合适成年人到场1174人次;为919名未成年人申请了法律援助;开展社会调查394人次;对882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实行封存;对81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一组组数据背后,还有检察机关加强与多部门沟通协作构建而成的社会关爱大格局。
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惠州市检察院与团市委就进一步构建全市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制定出台了《关于构建惠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下发各县区检察院、团委。协议内容涵盖建立“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库”、协助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社会救助等工作,为检察机关和团委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实现双赢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结合未成年人的帮扶特点,惠州检察机关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协作,大力推进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建设,对主观恶性较小、悔罪态度较好,情节轻微的无社会危险性不捕、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经过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同意,由检察机关选送符合入校条件的未成年人到观护帮教基地进行技能培训和德育教育,为其有效回归社会创造条件,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良好社会效果。
大爱浇灌之下,曾经“歪长”的幼苗回归了正途:一名就读于惠城区技工学校的观护对象经过观护帮教小组的帮教后,已考取中级技工证和大专院校,继续深造学习。
“目前,全市已建成四所帮护基地。”袁卫国介绍,惠城区和惠阳区检察院分别与惠城区技工学校、惠阳区职业技术学校签订协议,挂牌成立了学校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龙门县检察院于去年5月27日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目前有一名被附条件不起诉的对象在学校就读、考察、帮教。还有惠东县检察院与惠东县女企业家协会签订协议,共同建立全市首个由检察机关与社会组织联合成立的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该合作既能够有针对性地为涉罪未成年人选择合适的观护帮教场所,又可发挥女性柔情的一面,帮扶教育涉罪未成年人。
普法、监管触角伸向校内外各个领域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不仅牵动着每个家长的心,也事关整个社会稳定。惠州检察机关将工作的触角伸向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卫生健康等领域,更全面地介入到监管中,查得更细,管得更宽,目光更远。
在惠阳区,检察机关发现企业非法雇用童工、校外违规培训机构乱象、未成年人违规驾驶机动车等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治;在惠城区,针对社会关心关注的疫苗安全问题,惠城区检察院牵头,联合区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到辖区各疫苗接种点等进行专项执法监督,开展疫苗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在大亚湾区、在龙门县,检察机关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走进校园开展校园食品专项监督活动,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作出检察贡献。
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是优化未检工作的重要途径。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39名检察长(含副检察长)、检察官担任39所学校副校长。其中,惠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宇受聘惠州市第一中学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既了解检察工作情况,也了解学校情况,便于根据检察工作全局及学校实际情况来谋划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的检察产品更“对路”。2017年以来,惠州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166次,受教育师生共计达8万余人次。
“我们还在拓宽法治宣传平台上下功夫。”袁卫国说。惠州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利用“阳光检务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未检工作动态及成效,并推出面向青少年的普法微课堂,不断提升青少年懂法守法的法治意识。例如,惠城区检察院与辖区20多所中职院校签订《“未检三信”框架协议》,将“未检三信”的发放工作形成长效机制,目前已将“未检三信”发放给辖区5万多名新生和中职院校的毕业生;惠阳区检察院针对儿童“邪典”动画片、未成年人网络直播平台乱象等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问题,通过“检察邮路”、社区、学校宣传等方式,向区内广大家长发出1万余份倡议书,倡议家长成为替孩子筛选上网内容的最后一道“人肉防火墙”;博罗县检察院打造的未检品牌“罗浮芯声”以声音为载体、广播为媒介在校园中传播法律知识,目前已覆盖全县24所中小学校4.5万余名学生,使法律的声音常伴学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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