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严格落实零售药店登记报告制度及时上报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惠返惠人员买退热止咳药信息

惠州日报 2020-06-28 07:30

根据省里最新要求,药店发现14天内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粤返粤人员购买退热、止咳药的应及时上报。对此,记者日前走访部分药店和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记者走进百姓大药房惠州海伦堡店,店员要求测体温、戴口罩。该店店长朱世晴表示,自疫情发生以来,该店坚持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每天要拖三次地、消毒,店员每接触一位顾客都要洗手消毒。若碰到顾客购买退烧药、咳嗽药,我们则会进行询问、登记、上报。”朱世晴告诉记者,近期买退烧药、咳嗽药的顾客不多,每天大约两三个,均为预防用药。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惠州市自今年1月22日开始登记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人员信息。2月11日起,省药品监管局启用了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北京疫情反弹后,我们迅速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对零售药店加强巡查检查,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特别是加强对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惠返惠人员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的信息登记,确保不漏报、不迟报。”该负责人表示。

惠州日报记者张斐 周智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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