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积分入学政策公布 今年4023个学位可申请

惠州日报 2020-05-20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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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日报讯 (记者涂坚 通讯员陈玮)昨日,惠城区教育局发布《惠城区2020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今年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继续采取积分入学的招生政策。惠城区今年可积分入学的学校共有114所,小学(含教学点)94所,初中20所,共提供学位4023个。

今年的积分入学政策遵循“属地管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以居住地所属镇(街道)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同时,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申请入读学校学位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公告》明确,积分入学的适用对象为:一是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年满6周岁的非惠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二是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内户籍地以外的镇(街道)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且具有惠城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居住地(有房屋产权登记凭证的,以房屋产权登记凭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发票>地址为准;无房产的,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或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件。下同)所在镇(街道)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在申请流程方面,《公告》指出,将采取如下流程:学校初审并录入系统→职能部门核实材料→公布积分审核结果→录取名单公示→办理入学手续。

5月31日、6月1日、6月4日为申请时间。6月23日、24日,申请人可查询积分情况。对分数有异议的,可于6月23日、24日向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7月1日至7日,学校根据政府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以及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名单在申报学校公示。

已被录取的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小学为7月12日,初中为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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