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成立全省首个市级住调委将为住房、建筑、物业管理等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提供中立、免费调解服务

惠州日报 2020-05-15 09:11

在购房、交房、验房、入住这些环节中,业主难免会与开发商或者物业产生矛盾纠纷,如何更轻松有效解决纠纷是广大百姓的迫切需求。5月13日,惠州市住房与建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调委”)挂牌成立,将为住房、建筑、物业管理等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提供客观公正的调解服务,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这是自去年惠州市成立房地产、建筑、物业管理行业等3个自律委员会后,在住建领域社会治理方面的又一创新举措。全省首个市级住调委的成立,将为惠州市构建“3+1”住建行业治理体系、营造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打下坚实基础,助力惠州建设国内一流城市。

治理体系

“3+1”治理新模式防范化解住建领域社会治理风险

延期交房、延期办证、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和物业管理纠纷等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这些纠纷具有成因复杂、涉及面广、牵扯部门多、调处用时长等特点,给住建行业治理带来挑战。

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为高效化解住建领域矛盾纠纷,市住建局大胆探索,在强化部门监管的同时,着眼于行业治理,立足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于去年推动成立了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物业管理行业等3个行业自律委员会,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和强化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推动行业规范运行,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房地产领域乱象。

该负责人表示,市住调委的成立,将在社会治理层面与行政措施和法律手段同向发力,将使矛盾纠纷的化解更加和谐、高效、便民,立足于抓早、抓小,从而构建起“3+1”行业治理体系,探索“行业之治”。“我们正在积少成多、聚沙成塔,逐步形成共建共商共治住建治理格局。”

机构设立

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体现公益利民

记者从市住调委了解到,该机构是广东省第一个在地级市设立的住房与建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该机构由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惠州市建筑业协会、惠州市物业管理协会联合设立,经惠城区司法局备案的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调解组织,以“公平、中立、及时、便民”为原则,主要调解惠州地区物业管理、房地产、建筑工程等住建领域发生的民事纠纷。

“调解由不受各方利益干扰、客观公正、专业可信的独立第三方专家提出意见,在确保专业性的前提下,力促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市住调委负责人介绍,住调委团队由懂住建、懂法律、懂调解、懂政策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效率高于行政调解、法院诉讼等途径,相关部门将不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为了保证公平、中立,除了业务上接受市住建局、市中院的指导外,市住调委还将接受惠州市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

据介绍,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企业合法权益,市住调委将专注于民间性、非营利性和公益性,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矛盾纠纷的化解将更加和谐、更加高效、更加便民。

市住调委成立后,将配套建立人民调解与保险保障相结合的“调赔结合”机制,建立行业纠纷调解专家库,通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住建领域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目前,市住调委办公场所设于惠州市文成北路1号工程监督大楼6楼,现有成员7人,均为住建、法律、人民调解等方面的专业人士。

专家观点

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辉:专业性法治性保证 纠纷处理公平公正

“在住建领域成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这在全省地级市是一个首创。”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辉认为,住房和工程建设关乎国计民生,惠州成立市一级的住调委是住建领域建立纠纷化解“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治理,从制度上发力,从突出问题突破”机制的重要探索和实践。

他认为,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调解,住房建设领域的纠纷牵涉的利益群体更多,矛盾复杂性更大。如何把纠纷涉及的法律、合同等逻辑关系梳理清楚,需要更加强力的专业指导意见。所以,调解员应是住房建设领域、相关法律领域的专家。

在调解程序上,王辉建议,调解员要通过专业的调查和完整的法治程序处理所有案件调解。独立调查,弄清矛盾事实,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引导矛盾双方达成共识,完成调解。同时,所有案件要详细记录在案,以便在处理完成后可以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最大限度保证公平、公正。

本组文字 惠州日报记者邱若蓉 特约通讯员赵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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