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缴库事项的公告 惠市住建公告〔2020〕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缴库工作的通知》(粤财行〔2019〕88号)要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两金”)缴款单位(含完成竣工验收或在建以及停建的建设工程项目)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到原征收机构申请办理清退手续,逾期不向原预征机构申请“两金”退款的,视为放弃“两金”清退,由原预征机构将逾期不申请退款的项目“两金”上缴同级国库。请“两金”缴款单位尽快到原预征机构办理清退事宜,详情请登录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网址:http://zjj.huizhou.gov.cn/zwgk/bmwj/tzgg/content/post_23993.html
联系人:李玉芳 联系电话:0752-2101208
特此公告。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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