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32种药品全面降价 平均降幅为87.93%,节省药品采购费用2053万元
药品降价为不少惠州患者带来实惠。南方日报记者梁维春摄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惠州落地实施。日前,惠州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惠州市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从4月27日开始,惠州市民已陆续可以在医院凭处方拿到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下称“第二批集采”)的32个中选药品,享受国家集采谈判成果,减轻药品费用负担。
记者从惠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32个中选药包含用于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多种药品,一些常用药降价明显,其中,高血压用药坎地沙坦酯(8mg*14片/盒)价格从原来的每盒55.3元降至3.69元,降幅93.33%,为32个中选药品中降幅最高的。
●南方日报记者廖钰娴
凭处方可在医院购买降价药
近日,2型糖尿病患者陈先生从博罗县人民医院药房拿到了自己每天都需要服用的药品阿卡波糖。让他意外的是,这次每盒阿卡波糖的价格不到10元,而以往这种药每盒的价格近百元。
阿卡波糖的大幅降价,与国家组织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在惠州正式落地实施密不可分,陈先生只是众多受惠患者中的一位。从4月27日开始,惠州的患者已陆续可以在医院凭处方拿到第二批国家集采的32种药品,享受国家集采谈判成果,减轻药品费用负担。
一些老百姓的常用药降价明显,如原研药口服降糖药阿卡波糖(50mg*30片/盒)价格从原来的每盒61.2元降至5.42元,降幅91.14%;高血压用药坎地沙坦酯(8mg*14片/盒)价格从原来的每盒55.3元降至3.69元,降幅93.33%;抗癌药醋酸阿比特龙(0.25g*120片/盒)价格从原来的每盒12200元降至2800元,降幅77.05%。
惠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惠州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集采按约定采购量执行,降幅为87.93%,节省药品采购费用2053万元。
《通知》要求,惠州各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要充分发挥临床药师的作用,加强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中选品种临床使用监测,进一步强化合理用药考核。严格落实按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选药品;与中选品种具有相同或相当活性成分,以及同等治疗效果,临床可替代的同类药品,应当在合理用药的基础上,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对使用中选药品可能导致患者用药调整的情况,医疗机构要强化临床风险评估、预案制定和物资准备,加强医师和药师宣传培训,并对患者做好解释说明。
降价幅度最高超过93%
事实上,药品集中采购在惠州并非新鲜事。早在2018年12月,《惠州市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试行方案》就已印发实施,推行医疗机构药品在省平台集中采购和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相结合的新机制。
时间倒回2019年12月30日,根据《惠州市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方案》,惠州实施“4+7”试点扩围。试点扩围在惠州的落地,是在“4+7”试点基础上开展的,当时中标的25种药品价格将在“4+7试点”地区价格基础上再下降25%,中选品种包括糖尿病、高血压、精神病、哮喘、抗肿瘤药物,药品最高降幅达到96%。据统计,此次试点扩围后,与广东省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惠州中选药品平均降幅56%。
据介绍,惠州市第一批国家集采30天内回款及时率为97.05%,在广东省第一批扩围选择深圳平台采购的城市中排名第一(深圳除外)。回款的及时,保证了惠州集中采购药品流通环节顺畅,确保患者用药顺畅。
此次药品集中采购有什么不同?惠州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第一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扩围相比,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的品种数量更多,采购量更大,降价幅度更明显。32个中选药包含用于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的药品。
据统计,全省落实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年采购量约为5.16亿支/片,约定采购量总金额为1.49亿元,中选药品对比2019年广东各采购平台最低价格,平均降幅71.87%,最高降幅93.33%,预计年可节约医药费用8.35亿元,节约医保基金6.03亿元。
记者从惠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惠州是广东省内16个上线深圳GPO平台地市中,最早完成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签订的城市。截至4月28日上午10时,惠州市任务量医院总数127家全部完成合同签订,完成率为100%。4月27日,惠州公立医疗机构即可下订单采用第二批集中采购品种,老百姓可第一时间享受降幅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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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制定新冠病毒抗体检测临时价格
每项60元最高120元
近日,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制定惠州市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项目临时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确定惠州市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临时价格为每项60元,包括IgG、IgM,暂不区分医院等级标准,此价格自2020年4月24日起试行一年。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价格政策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属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的范畴,其抗体测定项目包括IgG和IgM两项内容,惠州对其单项检测价格为60元,同时检测IgG和IgM则需120元。此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含门诊),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支付。
抗体检测不能替代核酸检测
提到新冠病毒检测,人们最熟悉的是目前作为确诊标准的核酸检测,通过鼻咽拭子采样检测,从而判断被试者是否感染了病毒。这也是目前主要的检测手段,平均检测时间需要2—3个小时。
据介绍,与核酸检测不同,新冠病毒抗体检测是对人体血液中的抗体水平进行检测,可以判断被试者是否曾经感染病毒。因此,抗体检测可用于对核酸检测阴性的病例进行辅助诊断,也可以对病例进行排查筛查,特别是更好地筛查无症状患者,但是还不能代替核酸检测方法。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惠州三级医疗机构对病毒核酸检测的定价为每次147元,二级医疗机构则定为每次128元。
仅针对特定人群开展
4月7日,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就曾针对上述定价方案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该公告指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包括IgG、IgM)”(下称“抗体测定”)属于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编码是250403069。此前,惠州各医院均未开展该项业务也未制定收费标准。本次疫情后,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惠州市医保局收到了12家医院的抗体测定定价申请。
经过成本测算,抗体测定临时收费标准定为60元,如果同时测定IgG、IgM则按两项计120元。这一定价参考了省内东莞(70元/项)等兄弟市和其他省市(60元—100元/项不等)的价格制定。
公告指出,由于抗体测定试剂的产品说明“不适用于一般人群筛查”,因此该项目开展仅针对疑似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等特定人群。此外,该抗体测定不能作为新冠病毒诊断的重要依据,必须结合核酸测定和临床指征,不适用于复工复产的简易筛查,仅作为一个辅助手段。
根据《通知》,新冠病毒抗体检测项目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支付,换言之,这项因疫情而产生的特殊医疗服务项目同样纳入医保支付的范畴。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今年惠州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其中,对于医保经办机构重点治理执行新冠肺炎救治医保政策不严格、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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