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龙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惠公易土龙门[2020]006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规定,经龙门县人民政府批准,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具体事务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时至2020年5月29日16时。
三、土地挂牌起始价及每次报价加价幅度(详见附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一)单独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县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本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新成立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即新公司的股东必须100%是竞买申请企业作为法人的股东。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
(二)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须提交一份联合竞买申请书和协议,协议主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竞买的代表人、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等。联合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须于2个月内在本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申请书申报的出资人及出资比例设立新公司。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并以新公司名义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不能按联合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证。如对联合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条件有明确要求的,在审查联合竞买申请人资质时,以联合体内资质最低一方的资质确定竞买资格条件。
五、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缴交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缴交,具体金额详见附表)。
(二)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申请人,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1、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申请人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4、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申请人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5、拖欠政府地价款的申请人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hzgtjy.com/,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八、申请人对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网上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咨询。有意竞买者可自行或预约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九、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8下午18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十一、竞得人签订《惠州市龙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后,缴交的保证金中按成交价的20%转作定金,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定金转作土地出让价款。保证金少于成交价20%的,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十二、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竞买保证金、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
(二)该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指标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地块编号为LM2020-11按照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审批通过的总平面图方案进行规划建设,如项目需要进行土地合证或因地质条件影响建设方案实施时需要进行调整的,需报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会同县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可进行土地合证并进行设计调整,调整建设系数不能低于约定建设系数。地块编号为 LM2020-12、LM2020-13按照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审批通过的总平面图方案进行规划建设,如项目需要进行土地合证的,需报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会同县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可进行土地合证并进行设计调整,调整建设系数不能低于约定建设系数。
(四)地块编号为LM2020-11竞得人开发土地过程中投资强度必须达到4500元/平方米以上,总投资规模不低于2亿元;建成投产后产值不低于8250元/平方米/年,税收不低于375元/平方米/年,其中土地产出率及税费产出,以项目投产后3年内最高年度计算。地块编号为LM2020-12、LM2020-13竞得人开发土地过程中投资强度必须达到5000元/平方米以上;建成投产后产值不低于8250元/平方米/年、税收不低于375元/平方米/年,其中土地产出率及税费产出,以项目投产后3年内最高年度计算。
(五)地块编号为LM2020-11地块出让所运营的产业类型为物联网及信息终端智能产品,竞得人应获得“龙门县发改局确认产业类型符合该宗地块规划产业的文件”,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凭“龙门县发改局确认产业类型符合该宗地块规划产业的文件”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地块编号为 LM2020-12、 LM2020-13地块出让所运营的产业类型为新型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器(TFT-LCD)面板产品,竞得人应获得“龙门县发改局确认产业类型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且符合该宗地块规划产业的文件”,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凭“龙门县发改局确认产业类型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且符合该宗地块规划产业的文件”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
(六)地块动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开工之日起三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及竣工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置(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交易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八)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土地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出让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九)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十)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宗地使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电子挂牌交易规则》(惠府〔2014〕167号)。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东门路11号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7988083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http://nr.gd.gov.cn/
龙门县人民政府网:(龙门县自然资源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http://www.longmen.gov.cn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zyjy.huizhou.gov.cn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二号帝景国际商务中心七层18-22房
联系电话:0752-2898481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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