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江北 JBD48-03-01、JBD49-01-01地块办公楼、 住宅楼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惠州日报 2020-04-18 08:09

近日,本局收到惠州市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江北JBD48-03-01、JBD49-01-01地块办公楼、住宅楼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JBD48-03-01地块:办公楼(1号楼)、住宅楼(2号楼);JBD49-01-01地块:住宅楼(1~6号楼)

建设项目公示的内容:

1、JBD48-03-01地块:1、办公楼(1号楼)首层办公用房局部调整为消控室、风机房;2办公楼(1号楼)首层残卫调整位置,原残卫位置调整为风机房;3、办公楼(1号楼)各层核心筒电梯前室尺寸调整,标准层部分办公用房进深尺寸调整;4、办公楼(1号楼)22层增设1处风机房;5、办公楼(1号楼)屋顶增设风机房、警报间、排风井;6、住宅楼(2号楼)核心筒电梯前室尺寸调整;7、住宅楼(2号楼)01户型、02户型住宅尺寸调整。调整后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20170119)要求。

2、JBD49-01-01地块:1、住宅楼(1~6号楼)疏散楼梯间尺寸调整;2、住宅楼(1号楼)屋顶增设消防水箱;3、住宅楼(1号楼)首层餐饮局部调整为电表间;4、住宅楼(2、3号楼)调整裙房分隔缝位置,并调整2号楼、3号楼餐饮分隔墙;5、住宅楼(5、6号楼)调整5号楼餐饮分隔墙,5号楼首层架空层局部增设人防地下室疏散楼梯,6号楼首层公变配电房隔墙调整,6号楼首层餐饮局部调整为电表间。调整后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20170092)要求。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房屋报建股查询。

凡与以上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陈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6592、2117690

特此公示。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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