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公告

惠州日报 2020-04-11 08:01

我司与陈小建同志于2019年7月10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截止2020年4月9日陈小建拖欠我司租金¥166025元。依据《商铺租赁合同》第十条10.3款约定,特此通告:我司即日起与陈小建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关系,收回租赁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

惠州市浩胤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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