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公告 惠州日报 2020-04-11 08:01 我司与陈小建同志于2019年7月10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截止2020年4月9日陈小建拖欠我司租金¥166025元。依据《商铺租赁合同》第十条10.3款约定,特此通告:我司即日起与陈小建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关系,收回租赁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惠州市浩胤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4月10日 新闻推荐携手同心筑“驿站”,共创辉煌赢未来广东省广西防城港商会2019年11月16日,广东省广西防城港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市番禺区丛宝酒店隆重举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