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有关系”买学位 一男子涉嫌诈骗获刑

惠州日报 2020-04-03 08:07

惠州日报讯 (记者匡湘鄂 通讯员章婷 房耀庆)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不少家长不惜成本托关系、花钱,只为给孩子谋求一个好学位,这给了许多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日前,大亚湾区法院审结一起以“走后门”获取学位为由,收取家长费用的诈骗案,被告人李某(男,22岁,贵州人)因诈骗罪获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9年7月,李某瞄准开学季,在自己的朋友圈发布能够办理学位的信息。为了能让小孩上一所好中学,爱子心切的被害人朱某通过微信找到李某,表示想为自己的小孩“买”一个学位。微信上,李某有模有样地询问了朱某小孩的成绩、是否有房产在惠州、户口在不在惠州等基本信息,告知家长办理学位需要准备的资料,并约好7月18日见面。

见面之后,为了取得对方信任,李某谎称自己曾成功帮别人办理过学位。当家长质疑3.2万元费用太高时,李某还假装给“学校领导”打电话,同意办理费降低至2.7万元,并称可以先交订金5000元,他会到教育局录入资料,过两天便有结果。当天,李某微信回复朱某,称信息已录入系统,约定7月20日下午拿录取通知书,叫朱某把尾款准备好。到了20日,朱某准时到达约定地点,却迟迟不见李某身影。“对方一直没来,而且电话一直打不通。”朱某意识到上当被骗,急忙前往派出所报案,才知道自己并非个例。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以虚构其可以通过走后门的方式获得学位的方法,多次诈骗多名家长的钱财共人民币5.5万元。

日前,大亚湾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李某提起诉讼,区法院经审判后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责令李某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所得款5.5万元。

法官提醒

擦亮眼睛谨防受骗

每年开学季,总会有家长轻信他人承诺而上当受骗。法官提醒,家长们爱子心切,希望孩子上所好学校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国家对于学校的入学条件是有明文规定的。家长们应通过正规途径了解入学要求,遵循合法程序,切忌盲目相信所谓的“关系”,谨防上当受骗,反而影响孩子的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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