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救市政策 助地产行业渡难关
2020年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蔓延全国。它打乱了国人的生活节奏,进而冲击了正常的经济秩序。餐饮、零售、影视、旅游等产业从业者,都在疫情之下停下脚步。
寄希望于返乡置业行情的房企,原有计划也纷纷落空。面对这场全国范围内的疫情,风险抵御能力本就不高的中小房企受冲击最为严重。资金链、销量下滑、员工成本等难题,考验着企业的经营者们。
为应对疫情带来的经济冲击,2月份以来,全国已经有近50个城市发布了稳楼市政策。针对房企,政策涉及放宽房企土地出让金、税费缴纳时限、调整开竣工时间、放宽预售条件等;针对购房者,政策涉及降低首付比例、推出购房补贴、放宽购房条件……群策群力,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出台关爱企业十条
2月7日,广州市南沙区出台关爱企业十条,支持企业共克时限。如依法准予税费延期缴纳;依法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其上年度获得稳岗补贴金额的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支持重点商业综合体发展,最高给予10万元专项奖励和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上海
出台调整土地价格等政策
2月11日,上海市发布了《关于全力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土地利用政策》的通知。
该通知主要对保持土地市场交易平稳有序、消除疫情对合同履约的影响、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和发展产业这三个方面做出了规划。
◎西安市
出台10条土地方面相关政策
2月12日,陕西省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土地原则上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该《通知》中总计十项措施,包括支持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先行用地、调整公开出让土地的时间节点、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允许变更出让价款缴纳期限、顺延土地评估和规划条件有效期等。
◎浙江省
公布全面保障
各产业资源服务通知
2月12日,浙江省公布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的通知》。
该通知重点包括允许先行用地、统筹土地指标;拓展中小企业用地空间; 调整土地交易和履约监管要求;允许土地出让金延期缴纳、减免国有土地租金;全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
◎南昌
出台调整土地出让、
允许延期开工等8条政策
2月12日,南昌市出台了《关于防控疫情期间适当调整土地供应工作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该通知重点包括:对已成交土地可申请延期签约和出让金缴纳、允许延期开竣工(不超过6个月)、自2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出让的土地,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全部调整为20%等措施。
◎无锡
出台17条楼市政策
2月12日,无锡出台17条楼市政策,主要包括:放松预售资金监管(可提前支取购房款)和预售制度(完成25%以上投资即可),个人住房贷款有序投放,困难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
◎苏州吴江区
◎广州南沙
出台土地利用扶持政策
2月13日,苏州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全力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土地利用政策》,强调服务企业,从土地保障上提振企业信心和激发市场活力!
政策包括调整土地价款缴付方式和期限,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顺延开竣工和投达产履约时间;疫情期间,对企业土地租金适当减免等。
◎成都
疫情影响严重企业
可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
2月7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政策措施的通知》。规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职工,贷款权益不受影响;满足相关条件的职工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2月13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住房限购审核中有关疫情期间社会保险缴纳时间认定的通知》,允许补缴缓缴今年前3月社保,职工购房资格不受影响。
◎衡阳
出台17条新政买房补贴契税
2月14日晚间,湖南省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衡十七条”)。其中提到了对购房者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和加快贷款发放力度等。同时,“衡十七条”还进一步扩大了人才购房补贴对象范围,其中,非“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
◎福州
出台10条“救市”新政
涉及公积金贷款
2月15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城市开发建设平稳发展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中央、省、市“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疫情,支持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城市开发建设平稳发展,制定如下10条措施:顺延项目开竣工期限;顺延项目预售期限;调整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调整土地履约监管协议;调整商品房预售条件;拓展房地产销售模式;支持安置型商品房建设;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优化行政许可审批;落实财税金融扶持政策。
◎嘉兴
出台8条举措三个方面
助力地产行业发展
3月9日,《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全力支持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通知》从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大“三服务”力度三方面出台8条举措全力支持房地产行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深圳
放宽预售条件
3月11日上午,深圳市住建局发布了房地产利好消息,一共有9个要点:1、允许现场开盘、开放线下售楼处;2、推进房屋线上交易系统建设;3、加快商品房网签进度;4、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不再要求提交项目资本金余额证明;5、顺延项目交付时间和开发资质办理时间;6、受疫情影响特定人群,鼓励各银行机构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7、本地疫情期间非深户居民购房者无法按时缴纳社保费,视同连续缴纳社保,其断缴、补缴情形不计入购房社保要求审核;8、统一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9、增加居住用地供应。
惠州日报记者卢振侠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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