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联合整治重拳打击野生动物乱捕滥食违法行为 两家餐馆宰杀 竹鼠被罚4万

惠州日报 2020-03-19 08:02

惠州日报讯 (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龙门县融媒体中心)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龙门县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重拳打击野生动物乱捕滥食等违法行为。

龙门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治安股股长刘小宝介绍,县林业系统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疫情期间共出动6000多人次,对全县集贸市场、食肆、餐厅进行清理,重点打击食用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执法人员在清查中发现,龙华镇沙迳高沙、永汉镇马星两家餐馆为食客提供“三有保护动物”——竹鼠,共对其罚款4万元。

日前,《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对于违法食用行为,条例新设处罚规定,包括对食用者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组织食用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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