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瑶族乡龙新公路旁11825.45平方米 土地规划设计条件调整公示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本年度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蓝田瑶族乡龙新公路旁11825.45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调整问题,现公示如下:
对照《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主要经济指标数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32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
会议同意该地块的容积率调整为≤1.5,绿地率由调整为≥30%,建筑退线调整为低层、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中高层、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5米,其他指标数不作改变。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2)7783994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
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www.longmen.gov.cn/hzlmzrzyj/gkmlpt/index#6857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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