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业有序复苏兴业通知出台,明确规定餐饮服务业限制堂食标准 吃饭前测体温 每桌不超5人

惠州日报 2020-03-17 07:15

惠州日报讯 (记者姚亚超)近日,记者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切实做好大亚湾区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市民健康安全,该区出台《统筹推进大亚湾区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有序复苏兴业的通知》,指导全区餐饮服务业有序渐进复苏兴业。

据悉,《通知》提出,为统筹推进餐饮行业复苏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认真贯彻《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42号)精神,结合大亚湾区中级风险区限制性开展堂食规定,提出以下具体工作要求:全区餐饮服务业应严格按照《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限制堂食要求,实行“先简单后复杂、先快餐后酒席、先家庭后商务”渐进工作原则。

与此同时,明确规定餐饮服务业限制堂食标准。其中,规定顾客进入用餐场所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C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圆桌用餐人数不超过5人,间隔距离均不少于1米;每桌聚餐至少要求一名就餐顾客出示身份证明,以备应急追溯处置。

区市场监管局将负责牵头组织监管执法工作,对违反限制堂食标准,实行“事不过三”就地停业整治措施;属地街道办事处按照网格管理制度,检查落实社区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区城市执法局负责食品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执法检查。要加强早餐、晚餐、宵夜重点时段和工厂周边重点地段检查,要强化检查部门之间信息交流,通过多部门、多层次和多方位齐抓共管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统筹推动疫情防控和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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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堂食标准

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和顾客测体温、检查戴口罩。顾客进入用餐场所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C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立即登记个人通讯信息及住址,提醒其及时就诊,并立刻向街道社区防控组织报告

2

顾客就餐前要戴口罩,就餐完毕后立即戴口罩离开

3

防止人员聚集。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圆桌用餐人数不超过5人,间隔距离均不少于1米,大堂实际用餐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平时的50%

4

建立顾客信息追溯管理。每桌聚餐至少要求一名就餐顾客出示身份证明,登记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以备应急追溯处置

5

满足《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其他要求的兜底条款

制图:伍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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