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无理由退货”来了全省已有214家商家作出相关承诺,其中惠州31家
惠州日报讯 (记者张斐)3月15日,惠州市与全省消委会同步举行“放心消费3·15专题发布”——“放心消费承诺”活动。今后,惠州市线下消费将逐步实现无理由退货。
“放心消费承诺”活动面向全省所有在流通领域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参与该项活动的经营者,须向社会公开作出品质、诚信和维权“三大承诺”,覆盖商品和服务领域,涉及质量、价格、合同、售后、知识产权等方面。目前全省已有1671家商家申请了“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在广东首批“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名单中,惠州有73家,包括惠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三环店、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等。
2014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消费者线上消费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购物更有保障。此后,社会各方对实体店实施“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为回应社会期待,省消委会研究制定了《广东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组织地市消委会在各地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目前,全省已有214家商家作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其中惠州共有31家,退货时限最长的达到30天。
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经营者虚假承诺、承诺执行不力或有其他不当行为,可直接向当地消委会投诉,也可通过扫描公示牌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广东消费网进行反映。消委会将针对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纠正、摘牌、曝光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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