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鹿江沥南岸LJL-47、LJL-48 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的建议 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的公告惠市自然资函〔2020〕335号

惠州日报 2020-02-29 08: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现将《对鹿江沥南岸LJL-47、LJL-48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的建议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予以公告。

规划具体内容可在现场公告栏、市自然资源局网站(网址:http://land.huizhou.gov.cn/)查阅。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傅工 电话:2896755

邮箱:cxxxgh2896738@126.com

特此公告。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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