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穿山甲日”,市民积极响应拒绝食用野生动物 “以后饭局有人点野味,我肯定拒绝”
2月15日是“世界穿山甲日”,疫情当前,这一话题引起热烈讨论,众多市民呼吁从自我做起,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同时,希望从法律层面上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据悉,疫情之下,《野生动物保护法》也紧急启动修改。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已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工作,拟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2月11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将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追责,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受中国饮食文化影响,不少人看到动物,往往想到能不能吃。然而,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不少惠州市民意识到食用野生动物风险极大,要纠正这种错误的习惯。
“以前聚餐时,只要说到有野味,很多人都会颇为兴奋,一是名贵,二是认为野生动物能滋补身体。”市民李先生说,有时饭桌上有人不敢吃时,做东的人总是热情地舀上一大勺到碗里,并强烈推荐,大家吃得有滋有味。“现在想想,还真是命大,没出什么事,以后如果饭局还有人要点野味,我肯定要拒绝。”李先生说。
不少市民也在微信朋友圈转发科普帖子。市民小燕在朋友圈贴出了九张常见野生动物的照片及其身上所含的病毒。她在朋友圈里写道,拒绝野味,大家看看这些野生动物带有多少病毒,不要认为煮熟了就能杀死所有病毒。
市民朱先生也说,经此一疫,大家真的要深刻反思,千万不要再吃野生动物了。
“希望能通过法律明确,只要贩卖消费野生动物就是违法,就要受到惩处,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市民陈女士建议。
惠州日报记者谭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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