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的公告惠市自然资(惠城)[2020]35号

惠州日报 2020-01-22 09:08

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东亚村民委员会和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东亚村东亚村民小组分别于2012年3月和7月,办理了位于江北93号小区、用地面积66000平方米和36037.6平方米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41302(2012)10004号)、(选字第441302(2012)10026号)。

惠州市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取得上述用地权属,根据上述单位的申请,现公告注销上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凡与上述公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可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关本公告事项的详细信息,可登陆我局网站(http://www.hcq.gov.cn/hzhczrzyj/gkmlpt/index#2002),也可到我局查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2116912监督电话:2808207

Email:hzzsghfj@163.com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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