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公告 惠市自然资(惠城)[2020]21号

惠州日报 2020-01-15 08:37

惠城区三栋镇田心村唐屋、许屋村民小组于2013年6月和2013年8月,办理了位于南部新城SD-7-03-03地块、用地面积2104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B1(商业用地)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41302(2013)10023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1302(2013)10085号)。惠州市好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上述用地权属,根据上述单位的申请,现公告注销上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凡与上述公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可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关本公告事项的详细信息,可登陆我局网站(http://zwgk.hcq.gov.cn/1009/hclist.shtml),也可到我局查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2116912

监督电话:2808207 Email:hzzsghfj@163.com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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