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汉镇见田村七份村小组7329.32平方米 土地用地性质与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公示

惠州日报 2019-12-25 12:32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本年度第15次会议,审议永汉镇见田村七份村小组7329.32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与规划设计条件调整问题,现公示如下:

对照《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总体规划(2008-2020)》,宗地共有两种用地性质,分别为4541.24平方米商业金融用地与2788.08平方米农保耕地。会议同意:

将7329.32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统一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内容为: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低层、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中高层,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5米,可兼容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20%。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2)7783994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

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www.longmen.gov.cn/gtj/index.shtml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3日

新闻推荐

龙门县获评中华蜜蜂之乡将建蜜蜂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中蜂产业特色品牌

龙门县又添新殊荣!中国养蜂学会11月26日授予龙门县“中华蜜蜂之乡”证书。这一荣誉不仅是对龙门县中蜂养殖产业的充分肯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