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军:用身躯扑向绑匪

南方日报 2019-12-22 06:50

据新华社广州12月21日电姚志军,1970年2月出生,广东省乐昌县人。生前历任广东省惠阳市(现惠阳区)公安局特警队分队长、刑警大队五中队民警。

1998年11月4日,惠阳市淡水镇发生一宗持枪入室抢劫、绑架人质案。3名男子持两支手枪,以“查户口”为名闯入女事主家中,并绑走其5岁的儿子,索要50万元。

案发后,惠阳市公安局立即抽调了30多名刑警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姚志军作为专案组成员之一,连续工作了10多个昼夜。

11月23日晚,专案组获得情报:绑匪头目朱某和已潜回淡水镇。当晚9时,姚志军接到任务:和另一名侦查员在疑犯藏身处外围进行监控。11月24日凌晨2时20分,姚志军与6名同事开始清查。准备进入一间出租房再次检查时,绑匪朱某和持枪从房内出来,正好与姚志军打个照面。一瞬间,疑犯举枪向姚志军射击,姚志军边退守到楼梯口,边举枪还击。疑犯利用姚志军换弹匣的间隙,夺路而逃,边逃边向姚志军开枪。姚志军不幸腿部中弹,仍忍痛紧追了约80米。

这时,姚志军的子弹打光,他猛然扑向绑匪。绑匪在挣扎中对姚志军右胸开了一枪。最终姚志军抢救无效牺牲。

1998年12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他“革命烈士”称号。1999年10月12日,公安部追授他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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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军烈士之女姚思婷:

父亲精神感召下考入公安大学

“想要像父亲那样,成为一名勇敢正直的人民警察。”姚志军烈士之女姚思婷说。

在姚思婷3岁的时候,父亲就不幸牺牲。由于当时年龄小,她对父亲的认知大部分来源于家人的讲述和回忆。从小聆听父亲的故事,她的心里埋下一颗立志当人民警察的种子。

从2000年开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开始招收公安英烈及英模子女。2014年,18岁的姚思婷顺利通过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考试,以全国第四、全省第一的优异成绩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录取。

在公安大学读书时,除了日常学习和训练外,姚思婷还曾组织成立了方言社团,并开设方言课,教大家学习粤语、闽南话等一些方言,让更多学生交流文化、留住乡愁。“丰富多彩的学校活动,让我们能够健康全面地成长,为实现梦想打下基础。”南方日报记者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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