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鹿江沥南岸LJL-43-09-02 地块学校总平面图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日前,本局收到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申请办理位于鹿江沥南岸LJL-43-09-02地块学校总平面图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PD20190260)。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学校
申请建设项目主要调整内容:1、将原室外独立配电室移至教学楼首层;2、地下车库位置由操场下方调整至教学楼下方,地下车库面积由3376平方米调整为4525平方米,原地下车库车位数量由地下97辆,另地上4辆,合计101辆调整为地下93辆(含充电车位17辆),地上7辆,合计100辆;3、增加学校大门单体报建方案;4、优化教学楼1-5层课室间,规划教室数量不变。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20792平方米调整为21625平方米,符合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PB20180095)要求。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査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郭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2167160、2117690
E_mail: 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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