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法院“放水养鱼”巧执行 20多天助工人讨薪174万元
惠城区法院执行干警主动上门,到被执行人公司发放执行款,177名工人高高兴兴领取欠薪。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陈法官,感谢您!是你们的执行,不仅让我们拿回被拖欠的工资,公司还准时向我们发放11月份的工资呢!我们170多名工人真心感谢您!感谢法院!”日前,陈某灿代表177名申请执行人致电惠城区人民法院(下称“惠城区法院”)法官陈伟强,感谢法官仅用20多天执行回欠薪174万余元。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执行中既及时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工人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又对民营企业加强司法保护,“放水养鱼”让企业得以继续经营,实现了“双赢”。
被执行人财产被另案查控
陈某灿等177名员工依据生效的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于2019年11月4日向惠城区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惠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2019年8月、9月份工资合计共174万余元。
在追薪过程中,177名工人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生效后,依法向惠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年关将近,清理欠薪工作是法院的重点工作,且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惠城区法院院长黄志强指示开通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不过,承办法官陈伟强接案开展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惠州某科技有限公司除名下的银行账户有余额299万余元被该院另案诉讼保全采取冻结措施外,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经进一步查明,另案冻结的案件还在诉讼阶段尚未判决,在与该案件经办法官了解情况后,陈伟强多次与该案件的原告深圳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联系沟通,讲明工人工资的执行事关生存等利害关系,希望能理解和支持,从该冻结的款项中优先扣划174万多元,但原告不同意。
“放水养鱼”促工资款成功扣划
法官陈伟强看到被执行人还在继续生产,且有近200名员工,如果采取强制措施,该企业可能倒闭,工人们的工资也难以拿到,而且将会产生新的纠纷,既不利于本案的执行,也不利于社会稳定,遂决定采取“放水养鱼”执行方式,让被执行人继续经营,但要求其想方设法解决工人欠薪问题,或者提供执行担保。
经惠城区法院有关部门的协调和多方做工作,被执行人同意让其朋友提供一套房产作为担保。为此,陈伟强再次做另案的原告深圳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思想工作:工人工资是基于劳动合同关系产生的、维持劳动者生存权的特种债权,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与社会稳定,且被执行人被保全的财产和担保的财产足以保障其权益,希望其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同意从冻结的款项中扣划本案执行款及执行费等共176万余元至本案执行账号。
2019年11月9日,陈伟强扣划款项并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深圳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签收后没有提出异议。
在和相关部门沟通及做好相关当事人的工作后,为让工人们不耽误上班时间,日前,陈伟强等执行干警主动上门,到被执行人公司发放执行款。177名工人高高兴兴领取欠薪,纷纷感谢执行法官在短短的半个多月时间为他们维护了权益。
南方日报记者卢慧
通讯员钟志明陈曙涛周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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