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蓝田瑶族乡新星村33878.24平方米 土地用地性质与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惠州日报 2019-12-06 09:40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9年12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14次会议,审议蓝田瑶族乡新星村33878.24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与规划设计条件问题,现公示如下:

将33878.24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设定为商业用地(B1),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内容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32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低层、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中高层、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5米。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2)7783994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

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www.longmen.gov.cn/gtj/index.shtml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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