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品牌农产品奖励办法征求社会意见 获评品牌农产品 最高或奖10万元

惠州日报 2019-12-04 09:23

惠州日报讯 (记者刘建威)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在其官网公布的《惠州市品牌农产品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为推进品牌强农,把农业品牌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特别是“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的重要抓手,把具有岭南特色的惠州农产品做大做强,将对新获评的有关农业品牌进行奖励。

《征求意见稿》提到的奖励类型和标准是:对新获评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新获评地理标志产品的,对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或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获评无公害农产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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