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工伤预防宣传 教育培训机制体制着力推进“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惠州日报 2019-12-02 09:38

分析近年来我国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病情况,除生产技术、工艺落后,安全设施不完善等原因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劳动防护意识和职业危害意识不强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据有关统计,有80%以上的工伤事故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多数是可以避免的。要改善这种状况,除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工作外,有必要建立工伤保险宣传、教育和培训平台,通过经常性在全社会开展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宣传,普及工伤保险知识。

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劳动保护意识

具体来说,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私有企业、三资企业、个体工商业、基础加工企业、外来加工企业等用人单位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劳动保护意识。这种教育培训可采取工伤保险基金的支持,对受教育培训人员实行免费。对于经费问题,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预防宣传教育费,对从业人员可采取免费发送宣传教育手册,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工伤保险意识。

针对部分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重生产、轻安全”“重赔偿、轻预防”,出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现象,各用人单位必须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工伤预防措施。各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学习、贯彻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能力。

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保安全

强化教育培训同样尤为重要。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单位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工伤预防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保安全,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把工伤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强化舆论引导方面,除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外,各用人单位要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表彰宣传安全生产先进人员和典型事迹,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比如,可通过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开曝光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隐患事故举报人进行奖励,鼓励职工参与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应急管理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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