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骏耀实业有限公司A03-03、 A03-04地块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日前,本局收到惠州市骏耀实业有限公司对A03-03、A03-04地块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住宅楼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该项目A03-03、A03-04地块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经2017年9月20日联审同意,建设单位于2017年12月25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441302(2017)10859-10866、10868-10874号)。现建设单位申请调整A03-03地块5-10栋,A03-04地块7-9栋首层的风井位置,主要调整内容:1单元02型、2单元01型风井加长,1单元01型、3单元02型风井位置由阳台外侧往客厅外墙移位。调整后,建筑面积不变。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女士、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7690
E_mail: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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