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维护人民权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目的和应有之义。近年来,惠城区不断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宣传普法教育机制健全完善,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在全社会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人民调解是植根于我国历史传统并被长期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层民主自治的重要内容。惠城区委、区政府历来重视人民调解。惠城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张文正强调,全区各级调解组织要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惠城区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区司法局在巩固完善村(居)、镇(街)人民调解组织的同时,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不断完善,调解领域不断拓展,调解质量进一步提高。
去年8月,在惠州市司法局、惠城区司法局、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指导下,惠州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调委”)挂牌成立,这是惠州首个金融行业人民调解组织。金调委以调解的自愿协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深入市民金融生活,成为惠城辖区解决金融纠纷有别于诉讼的更为高效便捷的途径。
金调委成立以来,依托12363纠纷热线,通过电话沟通、上门查证、现场调解等方式高效调解金融纠纷近900宗,其中现场受理调处金融矛盾纠纷22宗,案件回访满意率100%,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据悉,已有多位消费者对解决咨询投诉的高效率表示赞赏,并通过口头、感谢信、锦旗等方式致谢。
今年8月15日,惠城区司法局局长刘红光代表区司法局向金调委授予“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牌匾。刘红光提出,希望金调委在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下,起到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示范作用。同时,引导群众自觉选择人民调解作为金融消费矛盾纠纷解决的重要途径,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状态。
今年9月,惠城区法院与9家律师事务所签订诉调对接机制合作协议,这是惠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一项创新举措,也为惠城的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惠城区目前共建立调解组织318个,共有人民调解员3907人,构建了纵横交织、全区覆盖的“大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今年1~10月,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751宗,调解成功749宗,调解成功率达99.73%,涉及金额约2848.61万元。
惠州日报记者香金群 通讯员王风华 冯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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