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城共联输变电工程送电运行通告

惠州日报 2019-11-21 08:50

为保障惠城区龙丰街道及其周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用电需要,110千伏共联输变电工程现已建成,计划于2019年11月25日正式送电运行。本工程新建110千伏共联变电站;110千伏湖联甲、乙线(全长6.65公里);110千伏仲联线(全长9.78公里);110千伏侨联线(全长11.36公里),途经永联路、龙丰街道办等辖区。为保证线路的安全运行和沿途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破坏电力设施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变电站、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电缆、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标志牌及有关辅助设施。

二、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距离电力线路设施周围300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确需进行爆破的,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在征得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在300米以外进行爆破作业,也必须确保电力线路设施的安全。

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1、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

2、向变电站、导线抛掷物体;

3、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

4、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

5、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装广播喇叭;

6、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

7、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

8、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9、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道路;

10、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牌。

四、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22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两侧各15米垂直投影范围内)堆放易燃物、易爆物及影响安全供电品,或兴建建筑物和种植危及线路安全的树木。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造成后果的,由肇事者负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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