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汉镇大埔村大埔村民小组32904.43平方米 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及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惠州日报 2019-11-06 14:50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本年度第13次会议,审议永汉镇大埔村大埔村民小组32904.43平方米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及规划设计条件问题,现公示如下:

将32904.43平方米地块用地性质统一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主要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50米,绿地率≥35%,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低层、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高层、中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5米。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2)7783994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

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www.longmen.gov.cn/gtj/index.shtml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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